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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午无事,约同事Q君到同心广场喝冷饮,以消暑散热。同心广场上有一家麦当劳,里面有冷气,有吃有喝,是个适合的去处。于是与Q君驱车前往,转眼便到,我点了一号大杯装冻可乐,一包炸薯条,Q君要了奶茶和麦香鸡,本想在里面吹冷气,但Q君在夜里患了感冒,畏寒怕风,要到外面的太阳伞下歇着,我问他既然感冒了为何还要吃麦香鸡,他说别的不合胃口,我看他疲乏的模样,只好随他。
太阳猛恶,气温酷热,街边的石櫈反着白光冒着热气,似被晒得将要爆裂,马路上升着一层热浪,冉冉的不住往上蒸腾,过往的路人低眉摭目汗流浃背,没有一丝儿的风,整个空间便如一个火炉上的蒸笼。我和Q君挑了一张圆桌坐下,阳光仿佛穿透了厚厚的摭阳伞,使得伞下的阴影变得若有若无,Q君在一夜之间似乎变成了一个“阴人”,如此气温竟然不觉烦闷,我直吞了一大杯可乐才稍觉舒适。
“告诉你一个秘密,你想不想听?”Q君忽然说道。
“什么秘密?听了压力大不大?”我不禁有点好奇。
“我有没有曾经给你增添过压力?”他说道。
我想的确没有,以往直至目前似乎都没有。
“什么秘密?”
“其实,在夏天我有一个必修的科目,当然,只限于夏天。”
“接着说。”
“估计你也喜欢,并且像我一样在进行。”Q君有点故作深沉。
“哦?是什么?”
“全心全意看美女!”他说完哈哈大笑。
“不就是看美女么,满大街都是,还必修的科目!”我白了他一眼。
“男人的眼睛在死去之前有三分之二的时间在看女人,余下三分之一的时间便是闭眼睡觉。男人一出生便看着妈妈,妈妈是那时世上最好看的女人。眼睛是上帝赐予男人的一份厚礼,而上帝送给男人的另外一份厚礼便是女人,我不得不说上帝是聪明的,因为他只用了男人的一根肋骨便做出个女人来,而且这个女人令男人心动与吸引,不论悲悲喜喜生生死死,只因为女人的缘故,这大抵便是爱的本初,所以男人如果不去看女人,不懂得去看女人,那么他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笨蛋不折不扣的傻瓜!”他越说越眉飞色舞起来。
“嗯,眼睛都用来看女人,你先前那十几年书原来都是睁眼瞎读的了。”我说完飞他一根芙蓉王。Q君以前并不如何抽烟,大抵属于可抽可不抽的那种,算起来是多数不抽的,如递给他,他便接过抽了,不给他,他便从来不要,如想在他身上讨根烟是绝无可能之事,但近一段时间以来,在我的“悉心栽培”之下,他竟然也渐渐“步入正轨”,常常从衣袋里掏出各种牌子的香烟来,并且都是上品,真可谓“近墨者黑,近朱者赤”,TNND古人说的话就是有道理,千百年来就是颠扑不破。
“其实看美女是需要一些必备的因素的,比如时间和地点,这两个方面必须与美女出没的地点时段相合衬。我们现在的位置并不是最好的,虽然空间足够大视野足够广阔,但是眼前缺少摭挡物,比如一块清晰透明的足够大的玻璃。为什么要足够大呢?因为你在玻璃的一面选择了适合自己的角度和视野,而在美女步过的另一面,她的角度与你是不同的,而且玻璃上会有一些附近物件的投射的光影,玻璃的面积越宽投影的物件便越多,那对你是一种绝妙的保护……”
Q君右手敲着桌子,长长地吐出一口烟,烟雾中他的双眸似乎更加深遂了,他接着说道:
“另外,你必需要有一些其他的物件,比如说一本书、一份报纸、或者一杯饮料,也就是说你手里得有东西,那样会让人觉得你并不是一个百无聊赖的瞪着眼睛四处观望的闲汉,然后你还要有一样东西,这样东西很重要,那就是一副墨镜,墨镜的颜色不要太深也不要太浅,因为太深了你会连她的肌肤都看不清楚,太浅了你会让她发觉你的眼神,岂不知眼睛是心灵的窗户,万一你遇到一个极品美女,你的眼神极有可能不受控制,从而令到你的内心世界暴露无遗,比如这种墨镜就很合适。”说完他从衣袋里摸出一副墨镜来,在我眼前晃了几下,我定睛一看,那分明就是我放在车上的墨镜,想是他下车时顺手拿来。
Q君裂嘴大笑,我拿起一块麦香鸡往他嘴中塞去。
我知道我出手很快,也知道麦香鸡一定会塞到他嘴里,因为已试过很多次,屡试不爽。
果然麦香鸡已在Q君的嘴里,但他的样子似乎很享受,他唉了口气说:“这么好的墨镜竟然只用来开车,老兄啊!你可知道,看美女的禁忌之一就是开车,那会出状况,会丢了性命的,岂不知美女原可杀人于无形,这就是其中的一点。”说完吡牙裂嘴大扮怪相。
Q君有个优点,在工作中他总是怀着非常严谨的态度,有时甚至近于刻板,在直至目前为止他整个职业生涯当中,他从没有出过一次差错,从没有受到过一次投诉,并且他的职业技术与职业操守总是得到人们的认可,这一点我不得不佩服他,可是我想不到他在看女人这方面竟然也这般有条不紊思维缜密。
“最后还有一点,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,”Q君说:“在整个事件当中,所有美女,都会成为过眼云烟,最终能体现出来的是你的自身的质素,一种内在的修为,你的心潮澎湃,或者你的心正有一万只蚂蚁在乱爬,可是你不但要克制你的心,还要调校自己的目光,这是很难做到的,所以我说是一个必修的科目也不无道理。”
“用所谓克制的内心去粉饰自己的色心,那分明是此地无银欲盖弥彰,人们总是去追逐女人的外在和容貌,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来说,她们希望人们更加关注和理解她们的内心,可惜内心总是不在被关注和理解的范畴之内,这是美女的悲哀,也是男人的悲哀,容貌总是在风霜雨雪中悄然尽褪,那时你就能否定一个女人的美丽么?”我对Q君说道。
Q君忽然用很怪异的眼神看着我,仿佛我来自火星,半晌,他长叹一声说:“唉!这就是你活得比我累的原因,工作已经使我无限疲累,如果除了工作之外的生活不能使我轻松,那我不如一头撞死算了。”
“原来一天到晚往外跑是在修炼你的内心,难为你了。”说完我不禁大笑。
“你在看美女的时候其实美女也看透了你的内心,那么你在看她的时候目光变得很重要,你的目光必须是柔和的,是无处不在的,又是虚空无物的,切忌将目光聚焦在她身上某一重要位置,那样的话她会在心里将你杀死十万九千次,记住,是十万九千次。”
“嗯,十万九千次。”我说道。
“但你可以看她的眼睛,甚至与她的眼神接触,基本上目光的碰撞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,因为你的心不是她的心,她的心更不会是你的心,尽管在目光发生碰撞的一刹那你有触电的感觉,但并不是双方的,只是你而已。”Q君喝了一口奶茶,额头上微微渗着汗珠。
“你的麦香鸡吃完了,话好像还没有说完。”我看着他说。
“美女可以远观,但不能亵渎,这与我们的个人质素息息相关,看你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态和目的。永远不要试图去进入一个美女或者一个女人的心,除了你的妻子。她们的心就像一把烧红的烙铁,一不小心便会被打上烙印,并且你会掉在贪恋和爱欲的泥潭里,越陷越深无力自拔;她们的心有时比天更高比海更深,只有合适的人才可攀附才可探佚,而且她们的心门总是为合适的人打开,如无意外的话,那个合适的人绝不会是你和我,所以,远观实际上是一种必要的姿态和态度。”
我听Q君这样说,细想了一下,觉得自己是不是也该一头撞死?
“哎!快看!老兄,在你的左面,马路对面!”Q君忽然叫了起来,我不由得转头向左边望去,只见烈日之下一个妙龄女郎俏生生的伫立路旁,粉颈柔荑,意态妩媚。她头戴一顶阔边太阳帽,身穿一袭米黄色低胸短裙,双峰怒挺傲视人间,一双长腿在阳光下闪烁着金啡色的光泽,双足踏一对高跟绑带凉鞋,正欲穿越斑马线。
佳人婷婷,顿使彼方景色无限,风情万千。
所谓天有不测之风云,当那女郎抬腿举步之际,忽然云层摭日狂风大作,女郎头上帽子随风而起跌落街中,她上前弯腰去捡,堪堪将要拿在手里之时,风又再起,吹得那帽子翻翻转转的沿着斑马线滚将过来,此时斑马线上绿灯闪烁,车流即将启动,想那帽子在万轮碾压之下焉有完帽?于是那女郎举步急赶,但见她腰肢摆动身形婀娜,胸前波涛动荡春光乍起,及奔至跟前竟有排山倒海气势磅薄之态,不禁使人气为之夺。那帽子滚到我与Q君所坐的圆桌之下,女郎也随后赶到,汗晶莹莹娇喘微微。她站在桌旁,并未言语,但只觉青春之刀,骤然切人肌肤。我环目四顾,只见街上一众男子俱嘡目结舌不知所为,Q君张大了口两眼发直,我弯腰拾起帽子,却见那女郎的高跟鞋闪着金黄色的光芒,与趾甲上色彩斑斓的花纹图案交相辉映,编织出一片如梦如幻的浪漫色彩。我弹了弹帽子上的灰尘,然后将它交与女郎,那女郎微微晗首嫣然一笑,然后转身离去,翩然带起香风一阵。
我拿起一根薯条掷向Q君,他回过头来。
“你修炼的境界好像还不够高。”我对他说。
“她好像对你笑了,为什么总是有女人对你笑?”
“我不但知道她对我笑了,而且我还知道她在想什么。”
“哦?”
“嗯,你想不想知道。”
“那她在想什么?”
“她想将你杀死十万九千次。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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